上海昌吉實驗室實驗得出影響石油開口閉口的5個因素有:
加熱速度:開口閃點的測量方法對加熱速度較為嚴格。在試驗開始時,試樣溫度以14~17℃/min的速率上升。當試樣的溫度在預期閃點之前56℃左右時,升溫速度減慢,當溫度在到達閃火點之前的18~28℃時,試樣溫度以5~6℃/min的速率上升。試樣溫度加熱的速度直接關系到開口閃點的準確性,當加熱速率越快,油蒸氣聚集時間越短,致使油蒸氣擴散損失變小,導致閃火提前,測定結果偏低;反之,加熱速率變慢,導致測定結果偏高。
火焰大小控制:點火時球形火焰的直徑為3.2~4.8mm,在進行閃點測試時,要及時調整火焰大小在該范圍之內。當火焰直徑越大,試樣的閃火點越提前,導致測量結果偏低;當火焰直徑偏小,試樣的閃火點滯后,導致測定結果偏高。
火焰中心距離試驗杯邊緣距離:火焰中心距離試驗杯的上邊緣應在2mm以內,當火焰中新距離試驗杯上邊緣越遠,試樣的閃火點滯后,導致測量結果偏高
火焰通過試驗杯的時間:火焰每次通過試驗杯的時間約為1s,當停留在試樣頁面時間越長,試樣的閃火點越提前,導致測量結果越低。
點火次數:方法標準規定應從預期閃點前至少23℃±5℃開始用試驗掃劃,即第一次點火時試樣的溫度必須在預期閃點之前的18~28℃之間,且每隔2℃掃劃一次,由于該方法標準明確規定,當測得的閃點溫度與第一次點火溫度相差小于18℃時,該試驗測定的結果無效,綜上所述,試樣在閃火前點火次數應該在9次~14次。當試驗時點火次數越多,會使油蒸氣擴散和消耗增加,使點火滯后,導致試驗結果偏高。